北京房租押金均将纳入监管

商誉君
2024-09-14

北京房租押金将纳入监管,这是根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该《办法》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并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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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该政策主要内容的归纳:


一、监管范围对象:北京市范围内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内容: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和租金均纳入监管范围。


二、监管机构与职责主要监管机构: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资金中心)负责选定银行开立并管理用于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的账户,以及系统开发建设等工作。其他参与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房屋主管部门等共同参与监管工作。


三、监管流程账户开立:市资金中心在中标商业银行中开立账户,用于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资金存入:押金: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押金支付时间、金额,存入用于押金托管的账户。租金: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3个月的,租金需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时间、金额,存入用于租金监管的账户。资金划转:押金: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退还。租金:3个月租金部分在1日内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其余租金按月划转,每次划转金额为1个月租金的本金和同期利息。退还流程: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住房租赁企业需在承租人返还住房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押金和租金退还意见。承租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同意退还意见,如同意则按意见退还;如未确认,经提醒后仍未确认的,则按企业提出的退还意见退还。若承租人不同意退还意见,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由中介协会调解,也可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


四、监管系统与技术保障监管系统:市资金中心建立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系统,与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共享相关信息。技术保障:系统具备多重数据比对功能,避免不明入账、超额收付。正常履约情况下的资金划转均由系统自动核算发起,提高业务效率并减少人为干预。


五、鼓励措施数字人民币:鼓励在押金托管、租金监管中使用数字人民币,以提升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六、监督与处罚监督检查:各区住建房管部门需加强对辖区内住房租赁企业落实押金托管、租金监管要求的监督检查。处罚措施:住房租赁企业未按照《办法》规定履行押金托管、租金监管义务,或未按期退还剩余押金、租金的,将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综上所述,北京房租押金纳入监管是北京市政府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防范资金风险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通过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管机构、建立监管系统和技术保障等措施,该政策旨在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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